丁雷   本报记者  徐韧松

  所有仿佛又回到了原点,所不同的是在陶某的心里多了一道令她毕生难忘的伤口。

  陶某在得悉“丈夫”史某因重婚罪被判刑入狱后,她把史某告上了法庭,请求法院宣布自己与史某的婚姻无效,两人所育的女儿由本人抚养,史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。

  2008年2月底的一天,两人从虚构世界里走出,看到了真实的对方。在此之后,两人情感急剧升温,同年5月20日两人登记结婚,到了年底,他们便有了一个女儿。

  晨报讯 陶某,女,合肥某酒店员工。  

  在别人看来,这一家人的生涯是幸福的、实在的,可陶某后来却发明这场婚姻实在是荒谬的、空幻的,由于2005年9月,史某就已在广东某民政局与一名女子登记结婚。

  法院以为,陶某与史某婚姻已被宣告无效,两人所生女儿尚未成年,两人有任务抚养女儿直到其独破生活止。因为史某在服刑,故女儿由陶某抚养,史某暂无才能抚养,待史某服完刑后再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,斟酌到合肥市生活尺度,史某每月应支付子女抚养费260元。

  2008年1月,陶某的心扉为一个不停跳动的图像敞开,在之后的一个个昼夜里,陶某透过这个跳着的图像懂得到,对方姓史,男,未婚。

  东窗事发,史某因犯重婚罪被合肥市包河区国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
  法院遂判决女儿由陶某抚养,史某每月支付子女抚育费260元。   

  裁决生效后,史某被送至监狱服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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